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极易引发能源、网络、金融等领域安全风险,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4月11日以来,我市按照省、市《关于认真做好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发改局牵头,联合网信办、经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督局、人行、供电公司等部门和相关乡镇,持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专项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共排查国家监测的116个IP地址,现场宣传国家政策,引导群众充分了解虚拟货币“挖矿”的重大危害,督促相关用户停止虚拟货币“挖矿”并签署不再“挖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