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国内禁止ICO融资和虚拟货币的交易、炒作;本人未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及进行相关行业投资;本文是个人出于兴趣而做的记录,不构成投资建议。
在人类漫长的交易媒介中,从以物易物到以牛羊、布帛或者贝壳,最终落脚在金属上,黄金承载了人类关于货币的记忆,而贝壳和布帛不过是货币的“脚注”。
二战后,以美国为主导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美元确立了霸主地位。尽管“布雷顿森林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落幕,但是美元的主导地位并未改变。
纸币是最原始的信用货币,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货币开始走入人们的视野。2009年,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崛起,引起了IMF以及各国央行的关注,为超主权货币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从货币的形式上看,迄今为止,大致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贝壳、布帛、牛羊等实物货币形式占主导的时期。
随着商品交换和贸易的发展,实物货币体积笨重、不便携带;或质地不匀、难以分割;或容易腐烂、不易储存;或大小不一,难以比较等缺陷不断展现,因而被金属货币所替代。
第二个阶段:实物货币向金属货币转化。
金属冶炼技术的出现与发展是金属货币广泛使用的物质前提。金属货币所具有的价值稳定、易于分割、便于储藏等优点,非实物货币所能比拟。
第三个阶段:金属货币向信用货币形式转化。
早期的商业票据、纸币、银行券都是信用货币。信用货币最初可以兑现为金属货币,逐渐过渡到部分兑现和不能兑现。
信用货币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政府滥发导致多次通货膨胀,在破坏兑现性的同时也促进了信用货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20世纪30年代,世界各国纷纷放弃金属货币制度,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开始登上货币历史舞台。
第四个阶段:货币的现在与未来——电子货币。
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在全球支付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未来货币的形式将更加多元化和智能化。
“数字货币”已不仅是一个概念,还正逐渐变成一种需求。尽管目前数字货币发行还面临科学技术、流通环境、法律规定等一系列问题,但其魅力仍然难以阻挡。
伴随着货币形式的不断演化,世界货币体系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出现,为未来的超主权货币提供了想象空间。
2014年欧洲银行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给出了虚拟货币的定义,即“虚拟货币是价值的一种数字表达,它不是由中央银行或某个公共权威机构发行,也不一定与某一法定货币挂钩,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于支付手段,可以进行电子化转移、储藏或交易”。
根据这一定义,虚拟货币包含三层含义:
首先,虚拟货币是价值的数字化表示。虚拟货币具有一定的价值,且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它类似货币概念中的“记账单位”,也可以被看成是私人货币或商品。
其次,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因为它不是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任何由中央银行或公共权威机构发行的货币,不论其采用物理的或数字的形式,都属于法定货币)。
目前从数字货币的生成方式来看,主要有两种,分别是:
数字法币: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前提是国家或者法律授权,履行传统货币的功能,即充当价值储存、价值标准和价值交换的手段。
基于算法的数字货币:比特币为代表的算法货币最主要的是充当交换价值和支付工具的职能,也可以通过锚定的线下资产。
相比纸币,数字货币优势明显,不仅能节省发行、流通带来的成本,还能提高交易或投资的效率,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同时基于数字货币可以产生更多的应用,实现更为丰富的功能。
目前,各国央行对数字货币的态度不一,但总体来说,基本都从质疑、否定到逐步认可。
随着各国央行对于数字货币的研究和解读越来越清晰,数字货币的发行越来越成为可能,数字货币和现有货币体系的融合无疑将加速数字货币在全球范围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