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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是十分常见的信托业务品种,许多名人比如乔布斯、戴安娜王妃等都会设立遗嘱信托,按照委托人生前意愿,对遗产进行合理运用和管理。那么遗嘱信托的种类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遗嘱信托的种类有哪些,是什么?
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陶锦律师解答:
第一种: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等;
第二种:遗产管理信托,是主要以遗产管理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遗产管理信托的内容与遗嘱执行信托的内容虽有交叉,但侧重在管理遗产方面。
根据《信托法》第十三条规定: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陶锦律师解析:
遗嘱信托是指立遗嘱人于遗嘱中载明将其全部财产或一部,在死亡后,信托于受托人,使受托人依信托本旨,为遗嘱中所定受益人或其他特定目的,管理及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具有按照委托人意愿管理和运用遗产、加强家族财产规划、避税、提供后代生活保障等优势。
遗嘱信托的具体操作:
首先遗嘱人需要编制遗产清册、对保存遗产代作必要的处置;其次信托机构或者法院公告继承人;然后公告债权人和受遗赠人,最后偿还债务并交付遗赠物。
一般来说,遗嘱信托是适合所有人使用的,但是以下几类人更合适遗嘱信托:对自己身后事有规划,想立遗嘱但是不知道如何规划和操作的人群;对遗产的管理和配置运用有一定专业需求,需要专业人士帮助策划的人群;还有就是想避免家族亲人争夺遗产,通过遗嘱信托妥善安排和照顾好遗嘱的人群。
陶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资深律师,长期致力于民商事、刑事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实践。自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特别擅长于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