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待遇超国民待遇了吗?养老保险制度设置的原则是什么?同资历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为啥高?视同缴费年限指数问题,农民养老保险金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问题
1、视同缴费年限是新老体制过渡的一种制度性安排,企业过渡性开始早、现在基本结束了,事业单位icon中人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期才开始,这是国家摸着石头过河改革的制度性差异。不能企业过渡期基本结束了,就不承认机关事业单位中人视同缴费过渡期,逻辑上讲不通,也是不合理的。
2、、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保是否高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平均工资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持平,标准按照社保法缴纳。以此为基础看,作为一个公务员和其它企业职工一样靠工资生活的人,即使社保费用来源是财政,也是恰当、合理的。
3、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基本跟社平工资持平,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费率标准缴纳社保费用。企业职工普遍按社平工资的60%缴纳社保费用,且受干部工人男女退休年龄不同,整体工作年限短,加之灵活就业人员的拉低效应,才造成养老保险金平均水平差距一倍左右,在合理范围内。
4、无论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职工,各群体均有高有低,拿一个群体高和一个群体的低来比,是没有可比性的比较法icon。如果同样处级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层和企业单位管理层比,如果都是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养老保险金基本是持平的。
二、养老保险制度设置原则
从养老保险金设立的原则谈谈许多认知方面的问题:
1、现在叫“养老保险金”,属于保险范畴,不是福利,国家立有《社会保险法》,这个是由当前中国发展阶段决定的,任何超越现阶段的养老保险设想,反而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2、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原则:只有通过代际传递才能持续下去,即就是当代的年轻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icon养活当代的退休人员。只能是“多交多得,长交多的,不交不得”,否则后来者(现在工作年轻人)就业人员就不会积极缴纳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资金池icon就会枯竭,就会变成一种养懒人的制度。况且因为货币贬值的因素,代际传递是一种科学的制度安排。
3、现在的养老保险金制度已经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基本公式主要部分是基数*(1+缴费指数)/2*年限,也就是缴费指数大于1的,共济了缴费指数小于1的人,这个从制度层面是既公正也公平。
4、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icon、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设立了三个资金池,三个资金池互不想干,是各自单独独立核算icon的。不存在许多人认为的资金池互补和借用的问题。
5、三个资金池国家采用的是以收定支的办法,最终取消财政补助。现在之所以财政补助,主要是补助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保险金部分,解决历史欠账问题。所以任何分蛋糕的办法,都要考虑如何做大蛋糕,使养老保险资金池能良性持续运行下去。
三、同资历人员晚退休为什么养老保险金高许多?
1、早退和晚退,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总额不一样。晚退休工资逐年上涨,缴费费率不变,肯定后退休的总额高。
2、退休金icon涨幅跟不上货币贬值速度,社会平均工资基本能赶上货币贬值速度。养老保险金计算基数是退休时上年度的社平工资。
3、体制内中人双轨制逐渐并轨,差额部分比例逐渐增加的原因。
4、社会是向前发展的,每个人只能享受你那个工作时段的发展成果。
综合各种因素,同资历人员晚退休养老保险金高许多。
四、视同缴费指数问题
视同缴费年限指数问题:机关事业单位icon和企业职工在计算过渡期养老金时,视同缴费指数为何不同?视同缴费指数的核定,人社部没有统一规定,这个也是争议最大的问题。
(一)、企业职工笼统的说视同缴费指数按1计算,这句话也对也不对。对的地方是1992年以前视同缴费指数按1计算没错。不对的地方是在具体计算过渡性养老保险金公式中的视同缴费指数采用的是1992以前视同缴费指数1和1993年以后实际缴费指数加权平均计算,公式中采用的视同缴费指数并不是1。
(二)、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以前的视同缴费指数各省有实际测算,并没有采用企业职工在计算过渡性养老保险金的办法。主要不同是(因各省在计算过渡性养老保险金处理方法性质比较多不同,本文以陕西为例);
1、1992年以前,整个社会还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工资差距不是太大,所以1992年以前视同缴费指数按1对待。
2、而2014年的时代,已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新的工资体系制度逐步健全到位,不同行业,即使是同一行业内,工资差距较大,显然统一按1不合理。
3、事业单位性质比较多,有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内部不都是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同样技术人员系列差异也大,有些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比例较多。视同缴费年限指数也有大于1的,也有小于1的。
4、网上晒养老保险金的都是高级工程师类别的,实际机关事业单位也有许多低于社平工资的。
(三)、以上说的都是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过渡期初期的计算办法。实际随着实际缴费年限的增长,数据系列的代表性增强,许多省份计算过渡性养老保险金的公式和采用的视同缴费年限指数也在变化。视同缴费指数有逐步采用实际缴费指数(或实际缴费指数反算到统一建账时间)代替的趋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总而言之,不论不同时期的不同过渡性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和采用的视同缴费指数如何变化,相信社保部门都是想让实际采用的视同缴费年限指数基本与实际缴费年限缴费方式的理念相类似,不会无原则的规定养老保险金计算过程中某些重要的参数。
五、关于农民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关于农民的养老保险金问题,实际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池中,按年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金,因为缴费数额低,所以到一定年龄时享受的养老保险金比较低,实际属于养老保险补助性质,与机关事业单位icon和企业职工逐月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社保是有本质区别。但也给了向上的空间,即就是城乡居民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按照企业职工的办法执行。
将农村农民和城镇居民纳入一种制度从以前看,好似有一定道理,但从振兴乡村战略来讲,过去的一些制度性安排似有不妥。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衡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从收入到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是以代际传递的收支平衡和以收定支所决定的。按此原则农民是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但城镇居民无固定收入来源;两者国家提供的资源不一样,农民有土地,城镇居民实际是提供一种城市可能工作的资源。
从国家发展角度出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靠拢,纳入民政救济的范围,不用缴纳现行的按年缴纳低社保金的做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分离。
从国家振兴乡村角度出发,应建立农民退休制度,即就是农民在65岁以前缴纳比现在高一点的社保金,达到65岁以上交出土地,给予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养老金,具体农民退休养老金的高低,由具体缴纳的养老社保挂钩。如能这样,相当于有劳动能力的存量年轻农民人均土地增加,更有利于集约化规模经营,产生的效益能留住年轻农民,从振兴乡村角度看,国家、集体和个人都好的事情。
就农民朋友提出的视同缴费年限问题,因为农民从2006就不用缴纳皇粮了,距今已17年,可以参照城镇新旧体制过渡方法,从缴费到享受退休养老保险金,做出制度性安排。但应与城镇职工视同缴费年限有所区别,因为过去缴纳皇粮,既有税收的成分,也有利润的成分在里边。
国家已进入发展新时期,振兴乡村是国家的一个大战略,也牵扯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和走向共同富裕,国家应从根本性制度上做出决策,使得三农问题icon有个突破性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