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夏子轩
虚拟货币炒作交易已影响金融体系稳定性,央行再次对币圈重拳出击。
6月2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动态,为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人民银行约谈了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动态显示,此次约谈的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有关。
6月21日,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虚拟货币对实体经济的价值还未展现,而缺乏明确交易监管规则的虚拟货币风险极高,且具有很多投机性、炒作性。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需要注意避险,避免抱有侥幸心理,最终造成资金损失。”
在所有金融交易中,银行是当中关键环节。
央行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对此,参会机构表示,将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这一监管消息引发虚拟货币大跌,截至时代周报记者发稿,比特币一度跌破32000美元,日内跌约10%。
6月21日,看懂研究员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称,如果银行业协会和支付清算协会相关会员能严格执行协会要求,那么虚拟货币参与者将无法从通过正规银行拿到虚拟交易获得的收入。对虚拟货币交易形成最后一公里堵截和绞杀。关闭挖矿企业则是对虚拟货币则可以说是对虚拟货币的实体消灭。
不过,银行系统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其实有反复的过程。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4年,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就发表了禁止利用账户进行比特币交易的声明。
在2014年4月,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等银行在短短两个星期内均宣布禁止比特币交易。
随后,支付宝也发布公告,禁止比特币等交易,理由均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防范洗钱风险。
不过,在此后数年间,金融系统对虚拟货币交易并未完全杜绝。
6月21日,在央行发布约谈动态后,被约谈机构在其官网上纷纷发表“声明”。
如中国农业银行官网公告表示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和整治从未停止。
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框架下,2017年,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合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指导各地集中取缔173家平合,此后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累计清退38家境内新增平合。
对于这次约谈,人民银行强调,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苏筱芮认为,虚拟货币炒作投机风险极高,虚拟货币本身也存在脱离监管视线后的洗钱、恐怖融资等潜在风险,既不利于经济“脱虚向实”,也不利于维护金融稳定大局,另外虚拟货币相关的挖矿产业严重耗能,此前就已经被部分地区专门发文禁止,与“碳中和”的总体目标背道而驰。
银行禁止虚拟币交易、矿场遭停电、金融委发声、央行约谈…从各类政策对比特币的“围堵”来看,炒作虚拟币既不符合主流风向,也会给自有资金带来极大的风险。随着央行数字人民币项目的不断推进,官方性质的数字货币发展路径日趋明朗,其他“代币”、“虚拟币”等发展的空间会愈发狭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