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截至目前为止已有不超过5家的数字货币交易所被纳入了香港的监管沙盒之中。
据报道,在选择加入监管沙盒的数字货币交易所之前,有关部门除了会对创办人进行尽调之外,还有以下要求:数字资产交易所主要法律实体注册地必须在香港,受香港证监会监管;这家公司的总部、决策权必须在香港,而不能在香港注册一个空壳公司,实际却在其他地方经营;证监会还会考察交易所的股东是否有在传统金融机构违规的经历,或者在数字资产行业从业违规的行为;此外,入选的数字货币交易所还需满足香港证监会要求的技术以及投资者资产保险要求,并提供规范的第三方审计报告。
目前,香港证监会尚未公开入围名单。但是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获知:“那些所谓世界级大平台,99%都不能进入名单之内。”
据《链上调查局》分析,目前国内头部三大虚拟货币交易所币安、火币、OKEx均不能完全符合上述所有条件。
同日,区块链研究专家、香港区块链协会共同主席方宏进向火星财经透露,“目前已不是沙盒阶段,而是最后审批,可投入运营,不过还需补办7号牌。”据了解,获得“7号金融牌照”的企业拥有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的资格,可操作配对客户买卖盘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请7号金融牌照要求企业已缴资本最低为500万港元,流动资本最低为330万港元。
《链上调查局》查询公开信息得知,香港证监会于2017年9月确定推出监管沙盒,以为合资格企业提供一个受限制的监管环境,以便其使用金融科技来进行受规管的活动。沙盒旨在让合资格企业通过与证监会进行紧密沟通并受到严谨监督,识别及处理与其受规管活动有关的风险或关注事项,然后向香港公众提供服务。
2019年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表示将向《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审批和颁发牌照,发牌条件包括:
1. 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
2. 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
3. 仅向充分认识虚拟资产的客户提供服务;
4. 平台营运者将须采用信誉良好的外间市场监察系统,以补足其本身的市场监察政策及监控措施;
5. 平台营运者亦应确保,就保管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而投购的保险时刻生效;
而获得牌照的企业必须委聘一家证监会可接受的独立专业公司,以对其活动及营运进行年度检视,及编制一份确认其已遵从发牌条件和所有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报告,按要求呈交给证监会。
同时,香港证监会还表示,部分平台可能决定不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向证监会申领牌照。这是它们的自由选择,只要它们能确保在其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并非《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证券”或“期货合约”即可。
稿源:链上调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