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嘉玲 北京报道
党风廉政建设,正在成为众多信托内控建设和文化建设的焦点。
近期,《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多家信托公司正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梳理和制定各项廉政防控措施,包括与员工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向交易对手方发送《廉洁风险告知书》等。
有业内人士表示,上述举措的背景或是当前金融领域反腐重拳频出所致。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近年来已有十余位信托高管被调查或因受贿罪被判刑。随着案件信息披露,信托业腐败现象及“涉贿”套路进入公众视野。
值得注意的是,中纪委网站近日刊文指出:“从涉及的问题来看,银行领域腐败案件既有权钱交易的老套路,也有一些具有特点的新情况,比如利用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财务顾问等金融交易大肆敛财。”
十余位信托人被查处
今年以来,信托领域的腐败案件陆续进入公众视野。
2021年1月12日,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宣布,中信信托原资本运营二部总经理李革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中信信托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务一并移送。
4月,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被双开;5月,吉林信托原董事长高福波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0万元。
6月,中纪委网站披露,外贸信托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剑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据“廉洁东莞”通报,东莞信托原董事长黄晓雯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东莞市监委监察调查;9月,媒体报道称,金谷信托原总经理徐兵被双规。
今年内,更有信托公司因员工受贿问题遭到监管处罚。5月13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剑指中海信托及其原副总裁魏志刚。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每年都会有多起信托高管受贿案件爆出。
2020年,北方信托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包立杰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吉林信托原投行部副经理郝某佳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刑15个月,缓刑2年。2019年,审计署网站公布的19起违法违纪查处情况,其中涉及中诚信托原董事长王忠民和山东信托原副总经理宋冲。此外,湖南信托原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李某、业务三部总经理伍某等均因受贿罪被判刑。更早前,陆家嘴信托原董事长常宏因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灰色”交易敛财
从信托领域高管被查处的具体违规行为和被处分缘由上看,问题多集中于几个方面:一是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等;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三是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
具体到腐败的“套路”,中纪委官网近日刊发的文章指出,利用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财务顾问等金融交易大肆敛财等问题成为腐败案件的新特点。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信托受益权转让运作,部分银行机构实现了规避存贷比要求、突破资金限制、给关联企业输血等目的。
上海律师协会信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冯加庆也表示,现在有一些信托项目出现展期或延期等问题,信托公司通过信托受益权转让的形式帮助部分持有人接盘,如果没有有效分工和监督,当中的交易对价或交易条件的安排或易产生腐败问题。
提及信托业的腐败现象,东部地区某信托公司高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管理层的腐败,是信托公司的大腐败。有的信托公司领导由于自己和一些地产商关系特别密切,就跟业务团队、风控总监‘打招呼’,导致出现‘上行下效’的风气。”
上述信托公司高管进一步指出,信托公司的腐败主要分为内部和外部。公司内部主要是前台业务部门和中后台部门的“勾结”,常见的腐败形式是业务人员给风控老总送礼,致使一些原本可能过不了会的项目获批。公司外部的高发领域则是地方融资平台和房地产,尤其是一些融资困难的交易对手,在完成融资后,以财务顾问费的形式给业务人员“返点”,也有一些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给融资方负责人“好处费”。
此外,公开报道显示,在某信托公司业务人员受贿案件牵涉的信托融资项目中,涉嫌受贿的业务人员在与融资方达成收取一定财务顾问费协议之后,在明知该项目贷款实际用途与项目申报资料不符的情况下,依然审批同意上会。
加码廉政文化建设
“我们每一笔业务,都会给交易对手方(如金融同业机构或融资方)发一份廉政风险告知书。”上述信托公司高管告诉记者,公司通过告知书会提醒大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要廉洁自律,不要行贿受贿等。
当前,信托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逐渐成为重要工作,很多公司党建部门联动合规、法务、纪检等部门,组织开展培训、监督、纠察、以及签署廉政承诺书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党建在信托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战略层面亦日益受到重视。根据云南信托研究发展部的分析,2021年62家已经披露年报信息的信托公司有9家在战略规划中提及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而2019年该数字仅为4家。
记者还了解到,厦门信托、华宝信托、中海信托等多家公司与管理层、业务负责人等员工签署了廉政责任书。此外,中铁信托早在2018年底发布了企业员工的《廉洁与合规负面清单》;华鑫信托则通过聘任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和办公室部门负责人为公司特邀廉洁监督员等形式,构建“大监督”格局。
上述信托公司高管认为,反腐首先要从公司管理层尤其是一把手开始,重视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位;第二要制定集体决策机制并且厘清每一方的职责,无论是参与决策的、分管业务的还是承经办的人员,都应该有不同程度的责任,并在事后负有监督责任。
冯加庆律师则分析认为,由于考虑到信托业务拥有非标、资金端资产端匹配等特点,有监管机构和信托公司目前在考虑调整或延后相关激励或建立项目终身负责制度等,或许能够有效达到抑制短期利益驱动下的腐败冲动的效果。
上述信托公司高管还指出:“信托公司还要以相关案例警示员工。当大家看到认识的人因为受贿问题被调查、被判刑,他心里会有根弦。”据记者了解到,当前信托行业受贿事件难以曝光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信托公司出于对品牌形象的顾虑,一般不会对公司内部受贿行为进行揭发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