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滁州住房公积金获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滁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滁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归集使用计划、滁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收支预算、滁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调整2019年度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和最低缴存额、修订《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设7个科,5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81人,其中,在编52人,非在编 2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610家,实缴单位4776家,净增单位396家;新开户职工4.49万人,实缴职工26.26万人,净增职工1.97万人;缴存额34.69亿元,同比增长13.22%。2019年末,缴存总额259.8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1%;缴存余额79.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9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5.52亿元,同比下降4.28%;占当年缴存额的73.57%,比上年减少13.44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80.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43万笔9.6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2.81%、51.60%。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21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8万笔154.65亿元,贷款余额87.9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47%、6.66%、-2.8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10.32%,比上年末减少17.9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与上年持平。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截至2019年底,累计发放的项目贷款2.57亿元,已全部还清。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19年,归还融资6.71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30.99亿元,融资余额14.33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0.03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一年(含)以下定期4.40亿元,其他(协定)5.58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10.32%,比上年末减少17.9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4038.69万元,同比增长0.70%。其中,存款利息864.1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9373.26万元,其他3801.2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23827.40万元,同比增长38.0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167.5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269.94万元,其他8389.9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0211.29万元,同比下降38.27%。增值收益率1.36%,比上年减少1.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126.7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84.5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0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79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2445.6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12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5634.84万元,同比增长26.38%。其中,人员经费1342.09万元,公用经费437.75万元,专项经费3855万元(其中含3800万融资贴息)。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2.73万元,逾期率0.10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6126.77万元,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544.48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5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0.2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901.18万元,当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9.04%、8.11%和13.2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91%,国有企业占11.62%,城镇集体企业占1.28%,外商投资企业占2.7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7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84%,其他占3.7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94%,国有企业占16.45%,城镇集体企业占0.80%,外商投资企业占9.9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9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0%,其他占2.36%;中、低收入占98.69%,高收入占1.3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07 %,国有企业占8.37 %,城镇集体企业占0.52%,外商投资企业占18.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4.0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1%,其他占1.76%;中、低收入占97.91%,高收入占2.09%。
(二)提取业务:2019年,8.7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5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5.77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0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86%,租赁住房占1.81%,其他占0.0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4.2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0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2%,出境定居占0.44%,其他占0.8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8%,高收入占1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1.3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15%,比上年末减少2.4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4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58%,90-144(含)平方米占81.17%,144平方米以上占10.25%。购买新房占87.12%,购买二手房占12.86%,其他占0.0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5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4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66%,30岁-40岁(含)占30.39%,40岁-50岁(含)占30.46%,50岁以上占12.49%;首次申请贷款占86.3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67 %;中、低收入占99.67%,高收入占0.33%。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笔35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8817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8298.7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2个,贷款额度4.90亿元,建筑面积20.44万平方米,可解决1664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2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88%,比上年减少48.4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滁办字〔2019〕59号)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直相关部门,同时,增设总会计师;中心归集执法科更名为归集提取科,其主要职责相应调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调整了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2265元和85元。从2019年元月1日起执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等,修订《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适度调整了提取范围和提取限额,优化了提取程序,精简了提取办件资料等。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估价报告两项证明事项,减少同一套房同类型再次提取的申请资料,同时不再要求缴存人所在单位盖章。
2.服务措施和功能进一步拓展。创新服务举措,推行开展在滁州市域内全网点受理购房提取和贷款业务,实现业务跨区域就近办,解决了交流轮岗干部、异地工作员工、分居两地夫妻等多种人群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难题。
3.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公积金服务”。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业务及个人提取业务网上自助办理。目前,单位汇缴业务及个人大部分提取业务实现了“全程网办”。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完成市中心数据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
2.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严格按《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将各服务渠道整合规范并统一管理,拓展信息化功能。
3.完成与公安、民政、房产等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
4.实施住房公积金数据市内异地容灾备份,提高住房公积金数据安全性。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服务科(窗口)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被省住建厅授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被市政府及效能办授予“红旗窗口”“社会满意窗口”,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工作、市长热线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窗口单位领导坐班情况等多次被市效能办通报表扬。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市政府继续将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工作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做到目标明确,任务量化。
2.积极有序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工作,已完成8家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