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鎧
编辑|刺猬
以及类型数字货币可以分为民间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两种,虽然目前各国都在加紧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但是距离大规模应用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人们通常所说的数字货币以及所要研究的数字货币即是指民间数字货币,在比特币创世之后,其他以比特币为技术原型所发行代币都被叫作数字货币。
目前绝大多数的数字货币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发行的,但由于众多数字货币的功能与需求的不同,不同的类型的数字货币在发行机制设计上仍然有很大的不同。
目前主流数字货币分类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就应用场景的角度划分,可以将数字货币划分为元宇宙、去中心化存储、交易平台币、分布式自治组织以及社交金融等数字货币;
如果是基于去中心化特性的不同,按照发行机制可以将数字货币划分为两大类:通过“挖矿”产生的数字货币以及中心化机构组织按照特定方式发行的数字货币,即不需通过“挖矿”的方式发行的数字货币。
没有任何机构或中心化组织干预,只通过区块链技术发行机制“挖矿”产生的数字货币具有完全的去中心化特性。
“挖矿”所产生的数字货币包含的所有网络节点都会参与到共同网络的维护中,这也从根本上体现了区块链技术的设计初衷。
比特币正是基于挖矿产生的数字货币的代表,也开创了众多其他数字货币发展的先河。
比特币曾经在全球范围内一度掀起“挖矿”热潮,由于“挖矿”对计算机的性能要求较高,因而挖矿潮还促进了计算机处理器市场的繁荣。
但由于“挖矿”需要耗费大量的电力才能进行,因此疯狂的“挖矿”行为会不断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
市值前两位的数字货币比特币以及以太坊都是具有代表性的通过消耗电力才能产出的数字货币。
相对的,另一类数字货币由发行主体制定发行规则,管控发行方式,无需“挖矿,”这类数字货币实际上并没有去中心化的特征,而是一个去中心化的产品。
虽然这类数字货币的初始设计以及生态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运用区块链技术,但其本质属性和区块链技术的理念并不相同。
由于它们的发行不需要借助计算机算力和大量电能,省去了“挖矿”的过程,因此它们不会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
事实上法定数字货币就是中心化数字货币。目前中心化数字货币也越来越多,比如泰达币,瑞波币等。
早期很长一段时间,由于比特币是第一个诞生的数字货币,所以比特币一直是数字货币的代名词。
2008年,比特币的概念首次由日本学者中本聪在他的论文中提出,同时详细的阐述了数字货币的发行方式,运行机制以及应用场景。2009年,首批50个比特币诞生。
2010年5月,美国一位消费者在商店使用比特币购买了一个披萨,比特币第一次发挥了交易功能。
随后,福布斯第一次公开报道了数字货币,比特币价格受到利好刺激第一次出现上涨,第一次涨幅14美分,价格达到8.89美元。
比特币诞生后几年,公众参与比特币的相关活动主要是挖矿。2013年,中国央视首次报道了比特币,数字货币首次走向了国内公众视野。
2013年底,比特币价格第一次暴涨至8000元人民币,随后又开启了漫漫熊市。直到2016年6月左右,比特币开始逆转上涨,直至达到2017年12月。
在此期间,众多数字货币犹如雨后春笋发行上市,各种ICO活动层出不穷,截止2017年底已经有超过数千种数字货币活跃于二级市场。
然而在2018年开始的大熊市中,绝大多数通过ICO活动发行的数字货币接近归零。
直到2021年,比特币在全球货币超发和挖矿减半的影响下突破2017年高点19800美元,最高涨至64000美元的价格,更多的数字货币通过空投,ICO,IEO活动上线二级市场交易。
目前数字货币种类已达上万种。虽然绝大多数数字货币没有落地运行,但生态建设已经十分丰富。
(1)亚洲地区 近几年中国是亚洲地区数字货币交易量最多,用户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但是目前无论是数字货币交易、代币融资发行还是挖矿行为都是被中国政府禁止的。
“94”禁令颁布以后,尽管国内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纷纷注销,但大多平台没有倒闭反而走向海外谋求发展,众多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走向海外以后继续向中国用户提供法币兑换等交易服务,实际上国内的相关金融风险并没有消除。
2021年,数字货币市场再次暴涨,大量国内投资者通过海外注册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人进行代币交易,同时国内地区的挖矿热度达到高潮。
央行再次发布禁令,禁止国内进行挖矿行为,同时与向中国用户提供交易服务海外交易所进行交涉,禁止向中国用户提供交易服务。公告发布后,中国内蒙,四川等地区的矿场以及矿机均被关闭清除。
中国香港地区以及台湾地区也对数字货币有严格的管控规定。2018年4月,台湾金融监管局将按照反洗钱法制定明确的数字货币监管规定,并于2018年底完善了相关法规。
日本对于数字货币持相对友好的态度。自2017年4月施行《资金结算法》开始,数字货币就是一直被视为合法,可以自由使用的金融资产,同时也允许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正常经营,但必须获得政府授予的经营牌照。
目前已有17家数字货币交易所获得合法牌照并按规定缴税。韩国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同样需要获得牌照,在被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数字货币交易。
但是,ICO活动在韩国违法的,但没有具体的管控条例,国内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ICO平台进行ICO活动。
新加坡的数字货币市场也在政府指导下发展,2018年5月,新加坡金融监管当局针对国内近10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提出书面警告。
禁止平台在未得到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数字货币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同时颁布一系列新举措,更好的保护数字货币投资者并引导新加坡数字货币交易市场走向规范化,合法化。
印度金融监管当局禁止数字货币交易,禁止金融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
2018年9月印度央行向最高法院明确了金融监管机构对数字货币的立场,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以比特币为首的数字货币均无法得到认可。
马来西亚一直在完善自己的数字货币监管制度和法律条文。目前以及颁布新政对数字货币交易业务进行了规范,同时逐步向交易所颁发正规牌照。
马来西亚银行以及国内证监会正在完善ICO活动以及代币交易的相关规则,并参考某些证券法对ICO进行监管。
(2)欧洲地区 欧盟一直在对数字货币的管控进行讨论,欧洲证券市场管理局一直在为欧盟各国协调监管标准。
综合来看,其态度是应该严禁数字货币相关衍生品的交易活动,并结合新颁布不久的《现行金融工具市场指令》,对数字货币市场加以适用。
新的数字货币监管法规定,如果使用欧洲主权货币兑换数字货币交易法币,那么欧洲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必须要对该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
由于数字货币的匿名性导致洗钱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也在欧盟证券市场监管当局的考虑之中,不断推出反洗钱规定,主要目的是监控以及避免数字货币领域的金融犯罪行为。
英国目前没有明文表示要严加监管数字货币,但相关工作也在一直进行。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制定的FCA手册中详细制定了数字货币金融衍生品监管规定,并表示所有提供相关金融衍生品的公司必须服从规定,否则涉嫌违法。
不仅如此,英国行为金融监管局还表明首次代币发行活动以及提供咨询建议服务的平台必须先通过审查才能获得授权。
德国允许拥有合法牌照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向用户提供服务,其金融监管部门对数字货币采取逐案审查的方式进行管理。
根据数字货币不同种类适用不同的法律框架来审查监督ICO活动。德国联邦机构期望将传统金融工具与现行法律结合去管理市场。
法国对于数字货币市场的监管主要也是针对金融衍生品,规定提供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的平台和交易所必须遵循严苛的汇报机制,根据相关准则执行。
另外,目前数字货币已被法国监管部门视为流动资产,因此个体投资者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直接减少了个体投资者一半的税负负担。
但是针对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企业的税率并没有下调。法国金融市场监管局积极鼓励金融市场创新,并准备出台ICO相关的法律。
俄罗斯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监管是根据其联邦法律中的反恐怖主义以及反洗钱等各项条款,如果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不严格按照这些法律条款运行将会被金融监控局取消营业牌照。
虽然俄罗斯早在2014年就已经在国内禁止比特币的使用,但联邦税务局在2016年更新的条文中并没有将比特币交易列入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