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金融监管是绝对禁止还是谨慎开放?根据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定义,金融科技是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创造新的商业模式、新的应用、新的流程和新产品。,从而形成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产生非常重大影响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流程和产品。金融科技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持续而巨大的影响力。同时,金融科技有很大的风险,所以近年来,中国';美国中央金融监管当局已经发布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和风险警示。
这些监管政策有效遏制了金融风险的蔓延,充分显示了金融监管当局稳定金融市场的决心和化解潜在金融风险的能力。但是不同监管政策的效果并不完全相同。结合监管的实际效果,学术界有必要对其中的一些监管政策进行重新思考,评估其中的一些政策是否有微调的必要,以便在下一步对金融科技更有效的监管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金融科技细分领域中,非区块链领域是目前对大众影响和风险较大,对未来社会可能影响较大的领域。区块链和金融的结合将可能产生许多应用场景。,其中至少包括虚拟货币发行(如比特币);数字资产(现实世界资产和权利的数字化);跨境支付结算(如Ripple、oklink);证券登记和清算;保险等。
目前,区块链领域涉及的主要金融风险是区块链项目风险融资(ICO)和网上虚拟货币交易。其中,前者曾为中国普通大众募集了大量主流的网络虚拟货币(比特币或以太坊)。很多所谓的区块链项目都是欺诈和涉嫌欺诈的,涉及人数众多。后者涉及未经主管当局批准开设交易所。大多数ICO项目没有对投资者设置门槛,投机盛行,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基于这种担忧2017年9月4日,人民等七部委';中国银行发布的编号《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ICO'养所谓';虚拟货币';如来自投资者的比特币和以太坊,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央行迅速叫停了ICO项目。中国所有虚拟货币交易机构都被要求限期关闭,以消除风险。
然而,区块链科技不同于其他金融科技行业,尤其是其去中心化的特点,使得监管机构干脆直接停止所有相关活动。这种治理在短期内可以防范相关风险,但长期效果有待商榷。是真的禁止内地内部的ICO或虚拟货币交易,还是只是强制其转入地下或海外?监管机构绝对禁止一些事情,问题是他们不';我没有时间权衡利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我们认为相关监管政策仍有重新考虑的空间。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目前我们的政策对区块链众筹采取一刀切的方式。但是这种监管政策实际上存在一个悖论——一个集中的监管机构仍然延续着以前监管集中的法律主体的思维。这种想法和区块链创业的分散化特征有很大的矛盾。区块链领域的许多相关产业往往没有特定的法律主体。大量的参与者可以在全球范围内的任何时间、任何地址自由进出。这在比特币的分发机制和一些区块链领域的社区自我维护机制中尤为典型。这样一来,在实施过程中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已被写入许多国家计划(包括中国)。区块链具有一些革命性的技术特征,可能代表未来网络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和方向,甚至可能产生一个新的技术时代,这一点已经基本赢得了全球大量技术专家的共识。因此回过头来看,中国的一些监管政策可能并不合适。国家应该在控制金融风险的同时,关注技术创新带来的重大社会意义,进而对现行监管政策进行微调。
第二,中国近二十年来有一个典型的体育执法。,并经常受到学者的批评。目前金融科技领域的一些监管政策也带有体育执法的特点。正如学者所说,人们习惯于使用';运动';思维在';法治';活动,而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通常以集中检查、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的形式出现。。虽然体育执法在短期内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从长远来看,并没有达到控制和预防违法行为的效果。体育执法的临时性和应急性特点违背了市场运行规律,使得很多管理部门在市场整治和监管中处于摇摆不定的状态。。这种运动式执法在金融科技监管领域并不少见,当前的区块链监管也有类似的特点。
十九大报告重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体育执法模式与法治稳定和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矛盾';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性的期待。虽然技术和金融的本质';美国的监管政策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律体系的稳定性要求,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相应政策的出台,,仍应配合法治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因此,上述与区块链有关的禁止性政策和随后的清理整顿有重新考虑的余地。
第三,在当前强有力的国内监管政策下,区块链相关业务已经转移到海外。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量区块链相关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体仍然是中国公民。由于中国';由于中国经济规模巨大,普通民众投资风险意识薄弱,大量国际区块链项目都是由中国公民通过ICO融资的。也有一些中国投资者通过';科学互联网接入';和其他手段积极寻求海外区块链项目投资。互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具有打破空间障碍的特点。仅仅依靠中国监管机构的禁令无法阻止海外ico,中国公民仍可能深陷相关投资风险甚至投资欺诈。
与区块链金融相关的风险可以以点对点的方式传递给中国公民,打破了国界的障碍。这对现行监管政策的有效性提出了巨大挑战中国如何';美国监管机构有效地执行法律,打击侵犯公民权利的罪犯。国外的权益?考虑到目前监管机构的行政资源极其有限,除非面临极端的财务或投资风险,否则监管机构很可能无暇顾及。,鞭长莫及,无法有效保护国内投资者。
第四,我们需要从全球角度思考我们监管政策的制定。区块链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它是典型的跨国公司。无论是区块链ICO融资、虚拟货币交易还是大量区块链创业项目本身,都是这样吗?因此,一个主权国家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监管。监管者最好张开双臂,而不是发布简单的禁令。放入更有效的监管渠道。
区块链行业存在激烈的国际监管竞争。中国发文关停交易平台后,日本几乎不失时机地同时发放了交易所牌照。。当我们在比特币和区块链行业(ICO融资)采取完全收紧的政策时,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宣布批准比特币期货正式推出。今天,当我们计划采取进一步的严厉措施时,一些媒体说纳斯达克支持的第一个加密货币交易所DX将可能在2018年6月推出。从世界范围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发达国家越来越多地以遵守而不是绝对禁止来应对这一领域。
发达金融国家的政策在相似的时间点上与中国背道而驰,与其说是巧合,不如说是他们的深思熟虑。自2018年初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如法国、加拿大、新加坡、德国、瑞士等。对开放区块链持谨慎态度,同时加强反洗钱,打击金融诈骗。其中,一些国家';监管方案具有建设性和参考价值。
例如,根据瑞士监管部门的指导,ICO发行的代币细分为三类代币:支付代币。、功能令牌(实用令牌)和资产令牌(资产令牌)。其中,资产代币的定义比较宽泛,强调将资产代币作为证券进行监管。一般来说,中国一直将比特币或代币定性为虚拟商品,排除其金融属性定位。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后续的国内政策来看,这样的单一性质恐怕是不充分的。这意味着从全球角度来看,区块链相关项目将获得越来越大的生存空间。在不久的将来,一纸禁令可能不再适合这个时代。
当然,中国市政府的一些政策已经明确定义并认可了区块链科技的巨大作用。2017年以来,中国发行《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755-79000等。这些政策都肯定了区块链科技在推动金融行业方面的积极价值。然而,在防范与区块链相关的金融风险方面,相关政策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从全球范围来看,很多发达国家都在推动金融科技的产业化发展,包括区块链。行业的繁荣与否,是否具有竞争优势,与其背后相关监管政策的好坏密切相关。。有效而优秀的监管政策必然会在降低金融风险的同时助推行业更快速发展。各国监管政策之间的竞争对行业发展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科技的未来发展。金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进一步研究、动态评估、重新思考现有的监管政策,显然是非常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