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在南阳坐火车的时候,接到一个家属的电话。
当事人在某平台做OTC广告商,因涉嫌帮信,被送到看守所三十三天了。
家属和我们说了一下大概的情况,我们聊的都挺好。
末了,家属和我说,马上三十七天了,看看检察院是否批捕。如果不批捕,人就直接出来了;如果批捕,到时候委托我担任辩护人。
我好心地提醒了一下,刑事案件辩护,越早越好,尤其是黄金抢救期37天。
因为一旦批捕,后续再取保、不起诉、无罪,中间的阻力会大很多很多。
家属丝毫没有心动,我也没好意思再继续啰嗦。
我们继续出差、办案、赶飞机、赶高铁,就忘了还有这么一个案子。
过了几天,我们正在湖北办案,又接到了家属的电话,当事人被批准逮捕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们并没有特别意外。
毕竟,形势在那里摆着,打击两卡(包括关联的案子),从严+从严。
甚至,有的地方,明确和我们说,涉两卡或关联的案子,不可能取保。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或因YQ防控,或因视频会见设备故障,或因一刀切,律师见不到当事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审查批捕只有七天,如果见不到当事人,又不了解这个行业,那么是否批捕,真的就是“碰运气”了。
如果再看这个打击的大背景,运气似乎就不是那么靠谱了。
不过事情还有转机,同案的其他人还没有报批捕,我们还有机会。
我们又赶到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最终,其他同案人员得以回家。
我一直有个观点,一定要基于信任,才能委托律师;如果不信任,一定不要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