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牌照正站在风口。
日前,光大银行披露公告,称公司与中青旅及王道银行签署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根据协议,光大银行方面同意以现金形式出资6亿元,占该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60%。
事实上,光大银行与中青旅在消费金融领域已有所合作。公开信息显示,光大银行以及中青旅在信用卡业务领域已有所合作,未来或将在旅游分期产品等旅游消费领域进行更多的探索。
有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指出,消费金融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上可以更加灵活。光大银行、中青旅等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或将进一步提升双方在消费金融方面的竞争力,也为未来双方进一步的合作提供了可能。
早在2015年,有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与光大银行以及其他两家发起人共同设立“光大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彼时,该创业板上市公司拟出资2亿元,占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光大银行出资4亿元,占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40%。
但上述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结构已然发生转变。2017年7月21日,中青旅披露公告称,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的发起人由4家变为3家,光大银行的出资金额由4亿元变为6亿元,占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60%。今年6月,前述创业板上市公司称,根据公司目前发展实际情况,经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决定退出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光大银行方面称,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需要获得银保监会的批准,截至公告日(2018年9月14日),该批准尚未取得。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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