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大纲
(黑龙江省)
一、考试目的
主要考察考生导游讲解是否符合规范程序、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具有一定的讲解技巧。考察考生对城市概况及景点讲解的正确性、全面性、条理性和规范性。考察考生对导游服务规范及工作程序的掌握和应用。考察考生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对旅游接待礼仪和导游业务等方面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内容
(一)景点讲解
1.中文类景点讲解内容
(1)黑龙江省概况;
(2)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
(3)黑河市五大连池风景区;
(4)牡丹江镜泊湖风景名胜区;
(5)伊春汤旺河林海奇石风景区;
(6)大兴安岭漠河北极村旅游区;
(7)森工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
(8)森工雪乡旅游风景区;
(9)哈尔滨中央欧陆风情旅游区(中央大街);
(10)伏尔加庄园;
(11)极乐寺;
(12)阿城金源文化旅游区。
2.外语类景点讲解内容
(1)黑龙江省概况;
(2)哈尔滨太阳岛风景区;
(3)哈尔滨中央欧陆风情旅游区(中央大街);
(4)极乐寺;
(5)阿城金源文化旅游区。
(二)导游规范
1.地陪导游服务程序;
2.全陪导游服务程序;
3.出境领队服务程序;
4.景区景点导游服务程序;
5.散客导游服务程序;
6.《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7.《导游管理办法》。
(三)应变能力
1.餐饮、住房、娱乐、购物等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
2.对“特殊”旅游者的服务;
3.旅游计划和日程变更的处理;
4.漏接、空接、错接的处理和预防;
5.误机(车、船)事故的处理和预防;
6.旅游者丢失证件、钱物、行李的预防与处理;
7.旅游者走失的处理和预防;
8.旅游者患病、死亡问题的处理;
9.旅游者不当言行的处理;
10.旅游安全事故处理与预防;
11.急救、安全常识。
(四)综合知识
1.旅游接待礼仪
(1)礼、礼貌、礼节、礼仪的概念;
(2)人际交往中的礼节;
(3)导游的仪容、仪表和仪态;
(4)导游的服饰礼仪;
(5)电话礼节;
(6)涉外礼仪惯例与通则。
2.导游业务相关知识
(1)出入境知识;
(2)交通知识;
(3)邮电知识;
(4)货币、保险知识。
(五)口译
考试目的:主要考察外语类考生在中文和外语之间口头互译的能力,充分反映考生的真实外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