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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被猥亵,父亲怒将猥亵者打至轻伤二级,检方回应
得知女儿被猥亵,陕西渭南白水县35岁男子张某甲将猥亵者打伤,后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2022年3月7日,白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张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白水县检察院认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内容显示,经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21年6月12日早11时许,张某甲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张某乙猥亵后,赶到张某乙家,用脚将其蹬倒在地,又用拳头向其头上捶打了两三下,并用瓷碗砸向其的头部。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张某乙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检察院认为,张某甲殴打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张某乙轻伤二级的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检察院认为,鉴于张某甲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其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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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找工作,遇到这些“坑”请绕行
近期正值毕业季,也是大学生求职的高峰期。这里有一份法律小贴士,助您避开求职的那些“坑”。戳视频了解一下。
资讯
1.强迫未成年少女有偿陪侍?五人被刑拘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山东临沂,“一女子强迫未成年少女有偿陪侍”的短视频热传。目前郯城公安已成立专案组并立案侦查,涉案者王某某等5名嫌疑人已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女子住民宿发现智能音箱偷拍房客隐私,警方:已立案调查
据北青网消息,近日,辽宁杨女士(化姓)发视频爆料称,其在民宿中玩智能音箱时发现,音箱有偷拍功能,并有多段之前客人的隐私视频。对此,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辖区派出所已立案调查,正在调查核实中。涉事品牌发布声明称,强烈要求商家尽快停止该行为,已与视频当事人取得联系,支持维权,并将竭力配合、协助警方调查。
3.云南鲁甸县被指限制中考生选报志愿?教体局回应
据澎湃新闻报道,7月6日,云南昭通。有家长反映称鲁甸县限制中考生填报县外的志愿学校。该县教体局称“要问领导”,市教体局则表示是当地老师理解偏差,已批评教育,考生能正常填。
4.银行卡突然多出1.9万,一看是贷款:警惕新型骗局!
据央视网消息,近日,上海青浦区的李女士来到银行网点,要求给一个个人账户转账1.9万元,原因是对方转错钱了,自己的卡上多了1.9万元,要还给对方。银行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这笔钱的由来,发现是一笔贷款,并且贷款人的信息就是李女士本人,于是决定立即报警。
警方判断,诈骗分子利用李女士的个人信息在网上办理了贷款,等钱到账后,谎称打错了,要求李女士退还,将钱骗走,目前,该案正在进行进一步调查。
5.男子记错号码误拨警察电话买毒品
据云南边检总站德宏边境管理支队通报消息,日前,云南勐卯边境派出所民警接到一陌生男子电话,对方表示想要购买毒品。经查,男子邵某因犯毒瘾,求“毒”心切的他欲找“上线”购买毒品,结果记错号码,误拨了民警的电话。最终,邵某因吸毒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而邵某要找的“上线”杨某早已于5月中旬就被抓获。
6.江苏规定“红头文件”有效期为5年
据澎湃新闻消息,《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日前审议通过,将从8月起施行。对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和清理制度,规定要求制定机关明确文件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期满未明确延续的自动失效。文件冠以“暂行”“试行”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2年。
说案
1.公司要求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法院:不可以!
据《工人日报》报道,一公司要求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员工不同意,将已注销公司的两名股东胡某、邓某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工资、绩效奖金及加班费。
公司股东胡某称,公司根据沈先生出勤情况已经以虚拟货币支付了工资。由于沈先生长期迟到早退,考评情况为C,不应向其支付14薪,并且不认同沈先生有加班行为。邓某未到庭应诉,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在双方劳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在扣除社保公积金后实际以2574元人民币+虚拟货币USDT的方式支付沈先生工资。经法官询问,双方称USDT是指泰达币,属于虚拟货币。沈先生表示公司需支付拖欠的工资、14薪工资、绩效奖金等,应该用人民币发放;胡某则表示应该用虚拟货币支付。
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泰达币作为虚拟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胡某称应以虚拟货币支付工资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沈先生要求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工资、奖金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遂一审判决两名股东应以人民币支付员工沈先生工资、奖金等共计27万余元。
2.“你老公自愿给我的钱,我不还!”法院:得还!
张某的丈夫王某自2019年起至2021年期间,多次对刘某进行微信转账、发送红包、扫码支付金额共计31285.5元,刘某向王某转回金额共计为10253元。
张某以刘某公然违反社会道德,破坏张某家庭,与张某的丈夫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多次不当收取钱款及财物为由,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返还张某财产80000元,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并要求张某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赠与行为发生在王某与张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涉标的为王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且王某与刘某之间的赠与关系违背公序良俗,故涉案赠与行为无效,张某主张刘某返还赠款31285.5元,有其出具的转账、红包记录等证据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扣除刘某转回的10253元,现张某主张刘某返还21032.5元,依法予以支持。
张某主张刘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公开赔礼道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刘某返还张某赠款款项21032.5元,并驳回了张某的其它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