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联合制定18条指导意见
福建省将持续优化林业金融服务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与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金融监管局等7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持续优化福建省林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围绕加大林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地区金融支持、丰富林业金融产品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强化林业金融外部配套保障等四方面提出18条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各金融机构要将金融支持融入福建林业“八大工程”建设,支持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突出对林木种苗、精准育种、林产工业、林业碳汇等重点科技攻关的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对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全国林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予以倾斜;做好闽台林业融合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
在丰富林业金融产品服务体系方面,鼓励各金融机构提供覆盖林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推广惠农e贷(快农贷)、福林系列贷款、科特贷等适合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特色信贷产品;综合通过上市、发债、基金、信托等多渠道优化涉林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开展地方优势特色林业产品保险,省级财政继续对设施花卉种植保险给予30%的保费补贴。
根据《指导意见》,要提升金融机构专业服务能力,支持金融机构设立林业专营机构,建好用好金服云平台“福建省林业金融服务专区”,拓宽林业资产要素抵质押范围。同时,强化林业金融外部配套保障,建立林业经营主体名录库,优化林权登记、颁证、评估和流转服务,健全林业碳汇发展机制。(福建日报记者 徐文锦 见习记者 马丹凤)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