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法用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1.找到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向他们提供相关证据进行举报。
2.拨打12333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用工情况。
3.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工会的网站上填写举报表格,详细描述违法用工情况和提供相关证据。
4.在相关社交媒体平台或网络举报平台上发布相关违法用工信息,引起舆论关注并让有关部门注意到违法行为。
无论通过哪种举报途径,应尽量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情况描述,以便有关部门能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处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应尽量保密,以免遭受报复。
1、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
2、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
3、非法用工行为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和处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是我国政府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4、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
1、非法用工的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