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高某等36名农民工给禄丰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了三面锦旗,“感谢禄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积极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帮助我们要回了被拖欠的血汗钱啊!”高某用简单的话语真挚地表达了他们对禄丰县检察院的谢意。
事情追溯到几年前,高某等36名农民工2016年5月起在禄丰县某某矿冶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8月,该公司停产,但部分工人因公司需要仍继续上班直至2018年8月,公司却未支付工资,高某等人多次讨要未果。
2019年,该矿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禄丰县公安局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移送至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得知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民事行政检察干警成立办案组。
针对所拖欠工资,承办检察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同时承办检察官到禄丰县看守所对陈某讯问,陈某对拖欠工人工资的事实供认不讳。
2019年5月17日,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召集双方当事人,对拖欠工资情况进行了公开听证,经组织双方核算并协商认可,矿冶有限公司共拖欠高某等36名农民工工资892661.62元。矿冶有限公司法人陈某的辨护人表示会通过家属积极进行赔偿,获得了36名农民工的谅解。后陈某家属经过多方筹措,于2019年6月20日将所拖欠工资打入指定帐户。
2019年7月2日下午,禄丰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农民工工资兑付会议。州检察院、县人大、政协、政法委、人社局相关领导及人民监督员、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双方当事人参加会议。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光俊、第六检察部筹备组组长刘建武、县政协副主席王绍斌等领导分别作了讲话,对禄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支持起诉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鼓励检察机关继续抓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随后,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县人社局将892661.62元兑付到工人手中,双方达成和解,高某等36名农民工签订了谅解书,大家喜笑颜开,纷纷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该案是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支持起诉,成功为农民工讨薪的首例典型案件,也是楚雄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的首例典型案例。禄丰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刑事与民事的有效衔接,为受害的农民工追讨回工资,促成了该案的和解,也使得被告人有了改正错误、减轻处罚,从而能恢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的机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这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时刻挂在心上、扛在肩上的具体体现,也是检察机关用优质“检察产品”维护民生民利、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社会稳定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来源:禄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