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底,成都“U商”紧急求援。当时,我们在大西北参加另一个案件中,检察院就是否逮捕组织的讨论会议。接受委托后,我们立即行动,做完核酸,直扑成都。
办案县城当地没有火车站,要乘坐高铁需要到邻县,办案县城距离高铁站较远再加上当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没有直达高铁站的出租车,要到高铁站必须转乘,为了确保第二天能顺利出发,经过多方联系,才预约到当地的出租车和邻县的出租车。4月1日我们连早饭都来不及吃,早早的出发向高铁站赶去,历时两个小时到达高铁站。
到达高铁站时,距离开车时间已不足一个小时,安检时进站人员很多,留给我们的时间更少了,匆匆进站后还来不及休息就检票上车了。
六个小时的高铁时间被我们充分利用起来,在高铁上就召开了专家小组会议,根据我们办理同类案件掌握的情况,初步梳理本案的重难点问题。
高铁到站后,与已经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见面,就案件情况进行沟通,向当事人了解案件相关情况,进一步结合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完善本案的重难点问题。
与当事人及知情人员沟通后,匆匆到达酒店。为了能更好的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办理好酒店入住后,连忙再次召开专家小组会会议,根据当事人及其他知情人员提供的案件信息,并且结合我们办理的同类案件以及梳理的重难点问题,对公安机关的办案思路进行预判,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有了辩护策略还不够,我们加班加点将辩护策略形成书面的辩护意见。
4月2日为了尽快打印书面的辩护意见,我们一大早就去找当地的打印社,但是找了好几家打印店,因时间太早,都还未开门营业。最后终于找到了一家开门营业的打印店,进店时老板还在吃早餐,看到我们进来还感叹这么早就来生意了。当告知还要对文件进行胶装时,老板说我们很幸运,他今天提前打开了机器,不用等很长时间。
我们带着书面的《辩护意见》,打上滴滴,赶往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后联系承办人,承办人当时因公外出,并不在所里,我们就先与其同事进行沟通。等承办人回到所里后,我们再次与承办人详细沟通案件情况,因事先准备了材料,与承办人沟通也很顺利,并提交了提前准备好的书面辩护意见。除了案件情况,还就是否将案件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这一问题进行了沟通,承办人没有立即答复,说是要内部开会讨论,还要请示领导。
第二天就要放假了,承办人也比较忙,我们就暂时返回了北京,但是依然与承办人保持电话联系。
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链通刑辩再次召开专家小组会议,就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再次进行讨论研究,完善辩护策略,又补充整理同类案例和补充辩护意见邮寄给承办人。
材料寄出后,我们随时关注签收情况,非常担心快递会受疫情影响无法送达。但最终快递被顺利签收。
4月14日查询到签收信息后,我们立即与承办人联系,结合两次提交的辩护意见和同类案件案例与承办人沟通,最终承办人明确不将本案移送检察院呈请批准逮捕。